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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带你读懂

“数据安全”一直热度不减,只是我们没想到的是这场风暴来得这么突然。

9月6日,媒体报道大数据服务公司杭州魔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颜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被查。9月11日,杭州存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被贴上了警方封条,9月12日,天翼征信的相关负责人也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9月13日,媒体报道“有几十家被列入调查名单,‘这只是前戏’”。

据9月12日南方都市报称,本次几家数据公司被查的原因很可能与违规使用爬虫数据以及暴力催收有关

在短短几天之内,数家数据公司被查,相关合作公司(如天翼征信)也不可避免地被牵涉其中,引发了行业震荡和担忧。但是,不得不说的是,其实我们一直在强调数据安全问题,只是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不少的人仍然选择了侥幸心理。


一、爬虫

爬虫技术并不是一项新的技术,互联网世界里所有收集信息的过程都离不开爬虫。

搜索引擎的应用即得益于爬虫,通过搜索框,我们可以在百度或者谷歌以及小红书等各款APP上查找到所需要的信息和内容,这也是“通用爬虫”。一款高效的下载工具,能够批量将网页下载到本地形成备份,并对该些网页做相关处理后向用户提供一个检索接口。

可以说,因为爬虫,我们才享受到了互联网的便利。但是,通用爬虫只能提供一般性的结果,无法提供针对具体用户的搜结果,也就是可能在大多数情况下,网页里90%的内容对于用户来说都是无用的于是,聚焦爬虫出现并得以广泛应用,所谓“聚焦爬虫”即“面向特定主题需求”,针对某种特定的内容爬取信息,并保证信息和需求尽可能相关。中秋过节抢不到火车票来一波刷票软件,微博上不了热门买一波僵尸粉,电商货比三家就看看返利网,这些都是爬虫技术的应用。

前述应用虽然可能对消费者带来了实惠,但是却对行业竞争者造成了压力甚至损害,然而很难说,这是爬虫的“锅”,毕竟技术没有错,但是人对技术的应用却常常犯错。


二、犯错

有人认为,应用爬虫是一个零和游戏,一方受益则另一方即会受损,比如返利平台截胡电商的利益。然而,在法律人的眼中,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在某些领域,爬虫的技术应用必须要有限制

爬虫技术应用使得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岌岌可危。

2018年8月,浙江省绍兴市警方侦破一起特大流量劫持案,也被称为史上最大规模数据窃取案。北京瑞智华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电信运营商服务器私自拷贝用户账户数据,非法操控账户进行网络营销获利变现。瑞智华胜公司在与运营商的合作中通过加入非法软件进行流量清洗、获取用户的cookie,并在用户cookie中提取个人信息、相关账号密码和搜索的关键词等内容。据悉,该公司窃取的cookie等信息达30亿条,并将其分别存储在境内和境外的服务器上。

尽管目前对于瑞智华胜的相关法律文书仍未公开。但瑞智华胜的该等非法窃取行为不仅对用户构成民事侵权(用户个人隐私信息部分的内容即可能涉嫌构成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还涉嫌构成侵权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将该等信息存储在境外服务器上的行为还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利用爬虫攫取他人数据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酷米客”和“车来了”两款实时公交车APP之战中。2015年,为了提高“车来了“APP的市场用户量和信息查询的准确度,涉案元光公司利用爬虫技术大量爬取了谷米公司开发的智能公交APP“酷米客”的实时数据,日均300万至400万条,对谷米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43万元。最后,具体实施利用爬虫技术窃取数据的邵凌霜等五人被认定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2017)0305刑初153号)。

同时,在(2017)粤03民初822号谷米公司诉元光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元光公司利用网络爬虫技术大量获取并且无偿使用谷米公司“酷米客”软件的实时公交信息数据的行为,实为一种“不劳而获”、“食人而肥”的行为,具有非法占用他人无形财产权益,破坏他人市场竞争优势,并为自己谋取竞争优势的主观故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判决元光公司向谷米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万元人民币。

遵守爬虫协议只是第一步,爬取信息之后的使用行为更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在(2016)沪73民终242号大众点评诉百度地图一案中,百度在其地图商家信息中使用了大众点评的用户评价信息。一审法院认为,Robots协议只涉及搜索引擎抓取网站信息的行为是否符合公认的行业准则的问题,不能解决搜索引擎抓取网站信息后的使用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尽管在本案中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抓取涉案信息并不违反Robots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百度公司可以任意使用上述信息,百度公司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合理控制来源于其他网站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方式。

二审法院进一步阐明,尽管百度公司的行为使得用户在百度地图上搜索某一商户时可以同时了解其他消费者的评价信息的商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消费者的用户体验,具有积极的效果,但是百度公司使用涉案信息的行为违背了“最小、必要”的原则一方面,百度的行为实质替代了大众点评网的相关服务,其欲实现的积极效果与给大众点评网所造成的损失并不符合利益平衡的原则。另一方面,百度地图在早期版本中所使用的来自大众点评网信息数量有限,且点评信息未全文显示,这种使用行为尚不足以替代大众点评网提供用户点评信息服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用户体验,丰富消费者选择。但百度并未继续采用该种使用行为,而是使用了大量的、完全的评价信息,对大众点评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继续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并且这种超越边界的使用行为也可能会损害未了消费者的利益。百度公司的涉案行为违背了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规制

2019年之前的案例、事例已经揭示了数据安全可能涉及违反刑法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前述已生效的相关法条内容在本文中就不再赘述。

本次的多家数据公司被查,并非一日之寒,也不应当称之为“意外”。2018年被业内人士称为“数据安全保护元年”,大量数据灰色产业被爆出,GDPR也引发全球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注,而2019年似乎是数据安全保护的第一次收网。

2019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即用“第二章 数据收集”明确了数据收集的原则和具体要求,同时第十五条明确网络运营者以经营为目的收集重要数据或个人敏感信息的,应向所在地网信部门备案。第三章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对于数据的处理使用要求,比如第二十八条明确要求网络运营者发布、共享、交易或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前,应当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并报经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同意;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不明确的,应经省级网信部门批准。

2019年6月公布的《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也将数据安全和用户信息作为网剑行动的重点工作,明确“全方位多渠道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规范涉及个人信息的合同格式条款;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过度收集或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行为,依法查处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支持帮助的网络平台;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切实防范大数据技术对个人信息的滥用。

如履薄冰,可能真的是近期对数据公司的贴切形容。2019年8月,《信息安全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规范(草案)》公布,针对App收集个人信息提出了“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并对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上购物、餐饮外卖、金融借贷等21款App的最少信息和最小权限范围进行了列举明确。

该规范可以说是为了迷雾中的网络运营公司们出具了明确的指引。但是,可以预见的是,数据野蛮生产的时代已经过去,数据行业的洗牌正在看似悄无声息但确是如火如荼地进行中,数据合规也远比我们看到的深远且重要,这不《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也在等着咱~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wMDQzNjEyOQ==&mid=2652124837&idx=1&sn=a524d3d0f90c9705c987653553c570d1&chksm=8d1da66bba6a2f7d212997db852409983fcf9dcc09e86c96b4b094df790805bc73555e99ee90&mpshare=1&scene=1&srcid=&sharer_sharetime=1570513649097&sharer_shareid=f0ed9860719d30db9bf119d9da7abeee&key=62cf43e695d2fde2ae4d53c3e3a2f5b54549c69bef4b4d08ee042641e1808b222e18d819daafca16b1c0c766b1846da0b643dd9f251552c712834c44dfbff53c795a5e6b07a718dbbc65dd7a87688f75&ascene=1&uin=MTkwMjIzNjgwOA%3D%3D&devicetype=Windows+7&version=62070141&lang=zh_CN&pass_ticket=WkVmvutDNCPiiawpVrEdGLuEv%2Fh9CjUjXhWs3gOip78xW9RHWEEb4kPh%2FepCTx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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